• 上海刑事律师
  • 法律服务热线

    4006686166

    您当前位置: 首页 律师文集 犯罪类型 传销犯罪 广州传销犯罪律师

    因传销而被非法拘禁的如何处理?

    2024年1月19日  广州传销犯罪律师   http://www.580xsls.com/
    导读:对于传销的非法拘禁行为的处理方法,首先要确定具体的罪数。如果同时构成非法拘禁罪和组织、领导传销罪,将数罪并罚。非法拘禁案件的登记标准包括非法拘禁持续24小时以上、非法拘禁他人3次以上等。

    因传销而被非法拘禁的如何处理?

      传销中非法拘禁的处理方法,可能同时构成非法拘禁罪和组织、领导传销罪。这两种罪行都必须受到惩罚。具体的量刑方法必须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。
      如果施非法拘禁行为的人不是传销的组织、领导者,则可能只构成非法拘禁罪,以非法拘禁罪定罪量刑。
     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,以推销商品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,组织及其领导者要求参加者交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、服务等方式取得会员资格,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。
      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算报酬或者回扣的依据,引诱、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,骗取财物。

      从事传销活动,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。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    因传销而被非法拘禁的如何处理?

    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?

      非法拘禁案件的立案标准包括:
      1.非法拘留时间超过24小时。
      2.非法拘禁他人三次以上的,或者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的。
      3.捆绑、殴打、侮辱等。都是在冯玉被拘留期间进行的。
      4.因非法拘禁造成残疾、死亡或精神障碍者。
      5.为讨债而非法拘禁,并有上述行为者。

    非法拘禁的量刑程序是怎样的?

      非法拘禁罪的量刑程序:
      1.立案吧。当公安、司法机关等行政执法机关认为发生了犯罪行为,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,将予以立案。
      2.进行调查。检察院、公安等机关查处非法拘禁案件。
      3.审查和起诉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是否起诉、不起诉、撤销案件。
      4.审判阶段。
      5.执行力。
      “中国刑事诉讼法”第一百一十二条,人民检察院、公安局对报案、控告、举报和自首的材料,应当按照管辖范围及时进行审查,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,应当立案。认为没有犯罪事实,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,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,将不予立案,并将不予立案的理由通知控告人。告人不服的,可以申请复议。

    来源: 上海刑事律师  Tags: 上海刑事律师

    Copyright ©2008-2024

    上海刑事律师

    版权所有 | 法律咨询热线:4006686166 网站支持: 中国大律师网